东方市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上班工作时间的通知
为满足患者不断增长的就医需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现调整上班工作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1.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30--17:30;
2.每年 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5:00--18:00。
该调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起执行。
东方市人民医院(市医疗健康集团总院)
2024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