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创建三甲医院项目(二期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公告
各潜在比选人:
为更好地做好东方医院创建三甲医院项目(二期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东方医院创建三甲医院项目(二期工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
1.2项目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
1.3比选范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具体以委托的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1.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招标服务结束且完成所有招标资料备案为止。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3本次招标代理选聘要求报名单位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备案通过的代理机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时间)。
2.4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在招标代理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3.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2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
3.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审核,受委托人需为本公司人员,提供近一个月社保清单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8:00点
4.2递交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
4.3未按要求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及中选信息公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比选人联系方式
6.1比选人:东方市人民医院
6.2比选人地址: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
6.3联系人:王先生
6.4联系方式:1390758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