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3名共产党员、4名党务工作者、5个基层党组织获全省“两优一先”表彰
东方市3名共产党员、4名党务工作者、5个基层党组织获全省“两优一先”表彰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00周年。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引导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省委决定,授予119名共产党员“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119名党务工作者“海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130个基层党组织“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其中,东方市有3名共产党员、4名党务工作者、5个基层党组织荣获表彰!
东方市(3名)
张 良 东方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正科级)、一级监察官
韩 辉 (蒙古族)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书记、派驻四更海洋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
冯琼芳 (女) 东方市人民医院第一党支部书记、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
东方市(4名)
符志平 (黎族) 东方市三家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吴钟波 东方市大田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李洪有 东方市八所中学党总支书记
李 华 东方市八所镇琼西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东方市(5个)
东方市八所镇党委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支部
海南鳄珍鳄鱼产业园党支部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品生产部党支部
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第八党支部
来 源: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东方市委组织部
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
海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
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