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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医院关于治疗车、抢救车采购项目市场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6:47 【字体:

东方市人民医院关于治疗车抢救车采购项目市场询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护理设备配置,满足各科室日常诊疗等工作需求,我院拟对医用治疗车、抢救车开展院内公开询价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性价比优先”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人民医院治疗车、抢救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数量:本项目共申购治疗车45台、抢救车10台。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附件1:具体详情以报价函内采购清单为准)

3.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20725.00元,高于此报价为无效报价。报名单位按总价和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总价),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20%(不含)。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地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承诺函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以及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投标,供应商须对包内整个品目全部内容进行响应。

四、报名响应文件要求

1.第三条的资格要求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及电话;

3.报价函,(附件1:报价函,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方案(评分内容详见附件2)

5.供应商提供的参数设备信息需注明产品品牌、图片等相关信息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需胶装订册后密封。

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数量要求:1份纸质资料。

2.递交方式:书面纸质资料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现场报名需资料:(1)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及电话;企业营业执照,(2)现场报名时须一并提交二款推车清晰实物照片、产品彩页资料。全套资料统一装订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密封件内外均需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东方市人民医院治疗车、抢救车采购项目、供货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

3.递交时限: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3日18:00。(逾期未报名参加竞聘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工作)

4.报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东方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898-38952927。

六、选聘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不设现场环节,无需服务商到场,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组建本项目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本项目提供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供应商业绩、技术部分、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评分内容详见附件2),由评审小组推荐前3名候选人,我院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第一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在东方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八、选聘人:东方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

联系人:医学装备科

联系方式:0898-38952927

、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至院内指定位置,摆放到位。

2.整体质保≥1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3.售后问题24小时响应,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

4.投标产品具备产品合格证,近半年内生产产品,全部为全新正品,无翻新瑕疵。

5.设备安装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东方市人民医院院区内。

、其他说明

1.若发现提交虚假资料、串通报价,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本次采购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监督。

附件1:东方市人民医院治疗车及抢救车报价函(1).docx

附件2:东方市人民医院关于治疗车、抢救车采购项目评分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