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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医院创建三甲医院项目(二期工程)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窗帘软装项目物资清单和清单计价编制单位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10:15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东方医院创建三甲医院项目(二期工程)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窗帘软装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三甲医院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窗帘软装等,本期意向采购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窗帘软装等金额17676208.72元

二、工作内容

依据项目相关材料等要求开展完成项目物资清单和清单计价编制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合法合规的项目报告。

三、招标控制价

本次物资清单和清单计价编制费控制价为6万元(人民币)

四、资格要求

本次选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3、信誉要求:①2022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海南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投标人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4、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5、在中标单位组织编制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中标单位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咨询服务的,我方有权终止评审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2486日至202489日(上午08:30-11:30及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备注:到现场报名及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核验。

(二)地址: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东方市人民医院

六、评标现场需提供的材料

(一)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2.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开标需查验原件);3. 法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5、拟配备人员证书及其近三个月社保清单;6、承诺函;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8、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注明:1、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核验。

2、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材料须胶装成册。

3、报价函独立密封(报价函需法人亲笔签名),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 

八、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编制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编制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编制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备注:报名不足三家单位的情况下不影响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开展,按报价低者确定编制单位,报价相同则抽取确定)。

九、选聘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行政会议室选聘时间:另行通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898—3895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