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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8:11 【字体:

按照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卫生监督执法终端采购工作的通知》琼疾控局监督函〔2024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设备情况,现予以公示以下31种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设备,项目预算约29万元。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踊跃报价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设备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对应的执业范围(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8.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及的1-8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2.报价单(密封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起止日期:2024814日至2024821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收任何报名材料、周六、周日不接收材料)

2、投标地点: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35号)

3、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898-2552203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东侧)

八、评标方法:

  评选工作由本单位相关部门组成询价小组统一拆封确认。询价小组对公告载明的各项要求(资质、财务要求、信誉要求等)进行资格评审,资格符合要求的。讨论择优确定。

    附件: 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设备配备采购表.xlsx

                      

东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