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医院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计划编号:YF25009
4.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50000元。
5. 采购需求及范围:
一、采购需求清单
1. 风机排烟口整改
设备要求
排烟口:耐高温材质(≥280℃/1h),尺寸符合设计风量要求,带手动/自动开启装置。
将原有风机出风口增加一个90度弯头,将排烟口移至楼顶的背面,并将电缆线与风机连接,改造后验收合格的标准为:
2. 疏散楼梯间应急照明系统
设备要求
应急照明灯:220个,LED光源,照度≥5lx,持续供电时间≥90分钟(集中电源型或自带蓄电池)。
疏散指示标志:双向箭头标识、安全出口标志(含蓄光型备用),符合GB 13495.1-2015,吸顶应急灯更换为DC36v的双头应急灯型号:zf-zfjc-e5w-8211。
智能系统:支持与消防主机联动,断电后0.25秒内自动切换应急电源。
认证要求:3C认证、检测报告(含光通量、电池性能测试)。
数量:按楼梯间每层至少2盏应急灯+1个指示标志配置。
3.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设备要求
呼吸器:230个,防护时间≥30分钟(GB 21976.7-2012),有效期≥3年,含防毒、防火烟功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3c认证报告。
存储装置:透明壁挂式存放箱(带“消防自救呼吸器”标识)。
数量:按每个楼层/防火分区≥2具配置,人员密集区域(如楼梯间)加倍。
3. 技术支持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操作说明书。
供应商负责指导使用并配合消防验收。
4. 验收要求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排烟系统风量测试报告、应急照明设施照度检测报告。
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三、注意事项
1. 供应商资质:营业范围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连续两年与医疗机构有过合作案例,过产品来源合法。
2. 合规性:所有设备需提供“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可查询的CCCF认证。
3.附加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1年质保及定期维护建议(如呼吸器到期更换提醒)。
6.项目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
7.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后 一 年。
8.项目运维质量要求:
涉及本次的项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管理规定,涉及到商品的需达到国家消防管理标准。
二、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4、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提供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是面向中小型企业招标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交财务状况运行好的承诺书;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且有直接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间不能参与本项目竞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8、竞标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格证(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10、必须提供符合本院实际情况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 下午5:30。
2.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运行保障部办公室。
3.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
4.文件接收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38953682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3日)
四、对本次采购项目、咨询、现场查勘咨询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98-38953682
东方市人民医院
2025年4月21日